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企业简介 政策法规 实用工具 企业顾问 最新公告 公司动态 联系我们
 
劳动政策法律咨询
  我们常听说晚婚,那么怎样的情况和叫晚婚呐?而我国的婚姻法对于晚婚又有哪些待遇规定呐?下面就跟着北京代理社会保险一起来了解一下今天的主题——晚婚。
 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,可视路程远近,另给予路程假;在探亲假(探父母)期间结婚的,不另给假期;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;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,不能享受晚婚假。
  晚婚年龄:男满25周岁/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。
  婚假天数:通常按3天计算。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,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。[1980]劳总薪字29号规定:婚丧假1-3天,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,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。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。而北京社保代理提示晚婚假天数: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-30天。全国各地不一致,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,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,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。
 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: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,工资照发。
  北京代理社会保险介绍说以上是婚姻法关于晚婚婚假的规定,根据规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,如果婚假期间遇上公休假或法定假,婚假天数不可以顺延。
  本文由北京社保代理组编辑完成
  更多内容请浏览:http://www.rfhthr.com/rsda/news_593.shtml
站内搜索
 
版权所有 北京睿丰辉腾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京ICP备:00000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