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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政策法律咨询
近年来,由于自然环境的破坏及其它的一些因素,导致很多灾难性的事件发生。最让大家心有余悸的可以说是2012年北京的那场大雨,死伤人数很多。也同时提高了大家对于灾难的深度认识。北京代理社会保险今天就来讲一讲救灾扶贫的资金是从哪儿来的。
1.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(救灾款)有偿使用回收部分。 2.国内外捐款可用于有偿使用部分。 3.各级政府列支的自然灾害救济费(救灾款)有偿使用回收部分和扶贫资金。 4.周转金增殖扣除支出部分。 5.社会救济款有偿使用部分。 6.其他来源。 救灾款有偿使用比例:北京社保代理了解到在1987年民政部《关于切实加强救灾款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》(民[1987]农字20号)中,对救灾款有偿使用比例作了具体规定:"为保证当年救灾任务的完成,必须将当年国家拨给救灾款的主要部分,用于解决困难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。有偿扶持用于生产自救的部分,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计算,不得超过全年救灾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。具体到各灾县所占比例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别不同情况确定,但各县之间悬殊不要过大。 所以说救灾的资金也并不全是由爱心人士来捐助的,还有一部分是国家拨款。 本文由北京社保代理组编辑完成 更多内容请浏览:http://www.rfhthr.com/rsda/news_563.s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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